79岁琼瑶突然发文交代身后事 引发“安乐死”大讨论

我们这里择取医学方面供大家来讨论一二。其实琼瑶阿姨这一段文字,说的是“生前预嘱”,她自己现在本身是身体健康的,只是希望将来能选择有尊严地告别人世,不愿被别人勉强留住自己的驱壳。

79岁琼瑶突然发文交代身后事 引发“安乐死”大讨论

琼瑶

她一再叮嘱自己儿子,表示无论生什么重病,她都不动大手术、不送加护病房、绝不能插鼻胃管,最后再次强调各种急救措施也不需要,只要让她没痛苦地死去就好。
“生前预嘱”的倡导是社会文明发展的结果,从伦理学角度而言,这是一种科学对待死亡的态度。
“对于有了‘生前预嘱’的病患,医生会进行严格筛选,面对那些疾病终末期患者在任何医疗手段都‘回天乏力’时,才会选择尊重病人的权利。”——来自一位医学人士的回答。
《超越永恒的宁静》—列维坦
“生前预嘱”和安乐死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话说中国早在1988年就举行了安乐死研讨会,但至今没有一个结论。安乐死是一种给予患有不治之症的人以无痛楚、或更严谨而言致死的行为或措施,一般是因患者病情到了晚期或是有不治之症,对患者造成极大的负担,不愿再受病痛折磨而采取的了结生命的措施,在医生和病人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为减轻痛苦而进行的提前死亡。
但是因为安乐死涉及了积极致死行为,所以从它被提出的那天起就遭到反对和质疑。目前已立法容许安乐死的国家和地方有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和美国的俄勒冈州、华盛顿州和蒙大拿州等地。
为了避免巨大痛苦而主动选择的死亡,在这个世界的大多数国家,不合法。
当然就算容许安乐死,也不表示把生命当成儿戏,相反,是更尊重生命本身才对。真正施行也不是随意就下结论的事。要想达成安乐死,其基本步骤包括以下几点:
1.患者向法院提出申请(必须是书面申请)书写申请之前,法院须指定医师判断病人是否处于神志清醒的状态;
2.医生对病人情况作出书面诊断结论;
3.必须达成安乐死实施协议;
4.进入“第二等待期”,在此期间,病人可随时撤回申请(授权即无效);
5.最终实施安乐死。

琼瑶微博长文

《野草莓》—英格玛·伯格曼
对那些处于痛苦等待解脱的人来说,安乐死,的确是一个轻松的方式,可对于接受安乐死的家庭成员来说,是一个十分艰难的选择......相对于安乐死给个人带来的解脱,对他人、家庭、社会而言,这真的是一个很难去考量的事情,法律、伦理、心理,要涉及的方面太多,实施起来相当有难度,因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也都没有立法容许安乐死。
如果不考虑法律伦理以及某些暴力手段等等,安乐死对于被病痛和衰老折磨却又一时无法解脱的人来说是具有正面意义的。
耶鲁大学公开课:死亡
人生很多时刻常在挑战极限与尊严,生死二事能够得体,何其有幸?
也许我们今天讨论的,不过是,当有一天我们面对病痛折磨的时候,还能为自己留一点体面罢了。
结语:琼瑶说过:“生时愿如火花,燃烧到生命最后一刻。死时愿如雪花,飘然落地,化为尘土!”表示她是抱着正面思考写下这封信,对于牢不可破的生死观,现在也该到改变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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