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食品抽检:食醋滥用甜味剂 红薯条菌落总数超标7倍

近日,河北省食药监局通报抽检结果,唐山市万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万隆白、万隆食醋因超范围使用甜味剂糖精钠和甜蜜素被列入“质量黑榜”,石家庄市永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条菌落总数超标7倍,也一同上榜。
本次共抽检15类食品105批次样品,合格样品9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涉及7大类:调味品2批次不合格、水果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酒类1批次、糕点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

食醋滥用甜味剂

食醋滥用甜味剂

糖精钠、甜蜜素均为常用甜味剂,糖精钠又称可溶性糖精,甜度为蔗糖的300倍到500倍,甜蜜素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这些甜味剂除了在味觉上引起甜的感觉外,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当食用较多的糖精钠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国家标准明确规定食醋产品不准添加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
菌落总数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根据《GB 14884-2003 蜜饯卫生标准》,凉果类中菌落总数应不超过1000CFU/g。石家庄市永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条菌落总数却检出8200CFU/g,超标7倍多。
除上述3批次食品外,另有5批次食品不合格。
邯郸市嘉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膳食纤维代餐粉、大名县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烤花生均为霉菌超标。霉菌会造成食品、用具大量霉腐变质,同时产生的霉菌毒素对人和畜禽产生巨大危害,有的毒素还可引起动物致癌。
乐亭县庞各庄罗锅香油坊生产的小磨香油苯并[a]芘超标。苯并[a]芘是一种突变原和致癌物质,在300到600°C之间不完全燃烧状态下产生,根据《GB 2762-201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不能超过10μg/kg。
廊坊市明珠商业集团霸州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霸州市岔河集夹河酿酒厂生产的夹河烧锅清香型白酒42°酒精度不达标。酒精度即酒的度数,表示酒中含乙醇的体积百分比,通常是以20℃时的体积比表示的。酒精度不达标主要是生产单位检验器具不计量,造成检验结果存在偏差,同时,不同的工作人员测量的结果也会产生误差。
赵县天阳永通超市销售的标称石家庄市一加九瑞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北京红枣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又名脱氢醋酸及其钠盐,常用作食品防腐剂,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糕点中最大使用量为0.5g/kg(以脱氢乙酸计)。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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