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114吨拟销毁冻肉8被告人龙岗受审

据悉,我国禁止输入来自美国的牛及相关产品、禽类及相关产品等可能源自动物疫病流行地区的食品。

冻肉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月,被告人蓝某得知深圳海关缉私局扣押了一批走私冷冻肉品(包括国家禁止进口的美国牛仔骨、美国凤爪等食品)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便与深圳市朗坤龙吉顺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龙公司”)副总经理即被告人熊某宾商议倒卖上述冻品。同月28日,朗龙公司与深圳海关缉私局签订《冻品无害化处理协议》,约定由朗龙公司无害化销毁这批冻品约600吨。
次日起,被告人蓝某、吴某淼数次安排车辆从招商局国际冷链(深圳)有限公司将上述冻品分批运走,其中有114吨涉案冻品被私自运至被告人蓝某事先联系好的深圳市深延物流仓储有限公司储存,并由被告人熊某宾指使公司员工通过公司系统出具了虚假的冻品销毁过磅单,掩盖上述114吨涉案冻品未被实际销毁的事实。2016年2月,被告人蓝某指使蓝仰奕(在逃)将上述114吨涉案冻品倒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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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冯某英、欧某浩、廖某伦、王某芳、陈某平在明知涉案美国牛仔骨、凤爪无正规手续证明来源的情况下,仍向蓝某购入大量涉案冻品并对外销售从中获利。
据了解,本案涉案冻品数量巨大,销售渠道宽、范围广,严重威胁到民众食品安全。舌尖上的安全大于天,龙岗法院高度重视此案,对8名被告人的庭审从当天上午9时30分持续到下午6时,承办法官通过交叉讯问被告人,逐一厘清焦点问题,还原案件发生经过,确保能客观公正地进行事实认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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